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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技术企业的研发费用在所得税中享有加计扣除的优惠政策,但研发费用包含的内容非常多,而且也不是所有的费用无论发生多少都可以扣除的,那么研发费用的占比要求有哪些呢?智多星这就来为大家进行讲解。
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例如:A公司2018年销售收入是1.8亿元,2019年的销售收入为2.5亿元,2020年的销售收入是1.9亿元。那么A在2021年申报高新技术企业时,前一年销售收入是1.9亿元,前三年的研发费用应为(1.8亿+2.5亿+1.9亿)*4%=2480万元以上。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对企业知识产权情况采用分类评价方式,其中: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I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II类评价。专利等在有效期即算有效,截止到申报时间获取的专利(授权通知书和授权证书)都可以归入企业知识产权。按II类评价的知识产权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时,仅限使用一次。建议有条件的企业应以自主申请专利为主。同时因为专利有地域性,专利必须在中国境内(除港澳台)取得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