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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近期苏州工业园区将第二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通知发布,针对企业的疑问蓝海知识产权小编做了以下汇总
近期苏州工业园区将第二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通知发布,针对企业的疑问蓝海知识产权小编做了以下汇总:
一、2018年度第二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立项之后的主要扶持政策是哪些?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第二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的通知,立项的团队、人才可按照《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实施细则》(苏委办发〔2016〕95号)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主要包括:
1、对立项的创业领军人才、企业类创新领军人才、区域重点产业领军人才,给予100-400万元的项目资助经费和100-250万元的安家补贴;创新领军人才的引才企业可获30-50万元引才奖励。
2、对立项的高校院所创新人才,给予50-100万元的项目资助经费,引才单位按照《关于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办法》享受相关资助政策。
3、享受苏州市高层次人才相关生活待遇。
二、申报2018年第二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中的创业领军人才,对人才在企业的出资有要求吗?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第二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的通知,申报人为申报企业的主要创办人,且主要精力在苏州企业,股权一般不低于20%,且已到位的现金出资(实收资本,不含技术入股)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优先支持全职来苏创业的人才。
三、申报2018年第二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中的企业创新人才,对申报人有什么条件要求?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第二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的通知,企业创新人才主要支持到苏州科技型企业领衔科技创新工作,能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的创新人才。基本条件如下:
1、拥有博士学历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1963年1月1日后出生);
2、具有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关键岗位5年以上相关研发或管理工作经历,并取得较为突出业绩,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升级的产权明晰的核心技术成果;
3、2017年1月1日后新引进到企业工作,并于2018年6月30日前完成引进相关手续,引进后能全职连续为企业服务3年以上。
4、用人单位给予人才的税前年薪一般不低于上年度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
5、引才企业应建有市级以上研发机构,具有较好的创新基础,并能为引进人才提供较充分的项目实施保障。
四、申报2018年第二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中的高校创新人才,对申报人有什么条件要求?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第二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的通知,高校院所创新人才主要支持在苏高校、科研院所新引进的国家“千人计划”人才。基本条件如下:
1、申报单位应为在苏州市域范围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教育、科研的各类普通高校、科研院所,或者部省属、外地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在苏设立的独立法人、独立运作的分支机构。
2、人才应为近年来到相关高校、科研机构任职,并且为上一年度(2017年)该单位自主申报并入选的国家“千人计划”人才(含创新长期、创新短期、青年千人)。
3、创新项目应符合人才个人专长,研究方向和内容原则上应与申报国家“千人计划”材料中的工作设想基本一致。
五、申报2018年第二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中的创业领军人才,对公司的注册成立时间有要求吗?
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第二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的通知,本次受理2017年7月1日-2018年8月30日之间来苏州创业,并完成工商注册、验资等相关工作的创业人才。
六、已获得“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资助的人才,还能再次申报2018年度第二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吗?
不可以,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第二批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的通知,已获得“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资助的人才,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姑苏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资助的企业,尚未通过验收的,一般不得重复申报。已获苏州所辖各市、区人才引进计划资助的人才,不得异地申报。